扭住“量质效”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:学习十九大报告心得体会

来源:江西省财政厅绩效局撰稿人:万新全发布时间:2017-11-24[关闭][打印]

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:“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,建立权责清晰、财力协调、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、标准科学、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,全面实施绩效管理。”
  这份纲领性文件明确了财政的目标就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,方向就是全面规范透明、标准科学、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,全面实施绩效管理。
  这份纲领性文件提出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”,对于全国所有从事绩效管理的工作者而言,无疑是既受鼓舞,又重任在肩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,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由之路,也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障。这一表述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,具有里程碑意义。我们绩效管理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,使命光荣。
  方向明确了,重在落实。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”理论,在“量、质、效”三个方面,下足功夫,抓出成效。
  一、全面扩大绩效管理总量。
  绩效管理就是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、执行、监督的全过程,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,注重成本效益分析,关注支出结果和目标实现程度。
  一是把绩效目标的量做足。从2018年起,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一级和二级两个层次进行划分,一级项目按部门职责进行设置,二级项目对应一级项目由预算单位按具体工作任务进行设置。一级项目绩效目标由主管部门编报,通过地方财政综合信息系统绩效管理模块上报省财政厅,审核通过后随同部门预算一并提交省人大审核批复。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由预算单位编报,通过地方财政综合信息系统绩效管理模块上报省财政厅。200万元以上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必须经过审核后,方可列入省级项目库。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必须从项目库选择。真正实现部门和项目两个全覆盖,真正强化绩效目标管理,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、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,有效化解绩效与预算“两张皮”的问题。
  二是把绩效监控的量做足。加强绩效目标执行动态监控,将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度,将有利于科学编制支出预算,将有利于分析项目支出目标的可行性,及时纠正偏移方向,提出解决办法。充分发挥金财工程作用,完善地方财政综合信息系统中绩效管理、预算编制、国库支付、资金管理、账户运行等模块,使之有效衔接、相互支撑、信息共享,以全面监控项目支出目标实现程度,使预算执行与绩效监控如影随形。
  三是把绩效评价的量做足。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完善财政支出管理,优化资源配置,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,提高人民的满意度。切实推进各地、各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,围绕目标达成率、过程规范性、结果导向性开展绩效评价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量要达到本部门支出的60%以上,各地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占本级财政专项支出的比例达到60%以上;要积极开展财政政策、财政制度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。通过评价,完善财政政策、财政制度,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更加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。通过评价,促进部门履行职责,考核部门履职效果,并将其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;要大力开展党委政府关心、社会各界关注、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,“三农”、医疗卫生、教育、社会保障、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,让老百姓了解政府支出,满意政府支出。
  二、全面提升绩效管理质量。
  工作质量是绩效管理的生命力所在。
  一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。各部门各单位申请预算资金,编报绩效目标时,要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指标,能量化的要尽量量化,确实不能量化,采用定性。通过定量定性指标,测算预算资金,使资金安排与绩效目标匹配。要设置评价权重,确定评价标准,逐步建立符合相关性、重要性、可比性、系统性和经济性原则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。
  二是要建立真实完整的数据信息。不断完善地方财政综合信息系统绩效管理模块建设。通过信息化手段,建立绩效管理信息数据交换平台,共享信息资源;通过信息化手段,增强绩效管理信息数据对比分析能力,提升绩效信息的质量;通过信息化手段,强化绩效管理信息数据与金财工程中其它系统衔接,硬化绩效信息的应用。
  三是要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主体。加大培训力度,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,建立一支能征善战的财政、部门绩效管理队伍,起到“尖兵”作用;开放绩效管理市场,进一步扩大第三方机构库,引进全国能力强、水平高的机构、专家、学者参与江西绩效管理,提高公众在绩效评价上的参与度,起到“铁军”作用;主动接受人大、纪检监察、审计等部门的监督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群众代表等参与绩效管理,发挥社会合力作用,提高评价结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,起到“磐石”作用。
  三、全面提高绩效管理效率。
  “花钱必问效,无效必问责”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是绩效管理终极目标,也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得终极目标。
 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,建立政府主导、人大监督,部门主体、财政督导、社会参与,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,齐抓共管的绩效管理运行体制,既明确责任、各负其责,又相互督促,共同推进。从2018年起,在已有的成绩和基础上,重点补齐市县绩效管理“短板”,尤其是县一级;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,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,促进部门认真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,全面实施绩效管理。
  二是建立问责机制,强化预算管理的绩效导向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加大绩效评价主体管理,建立绩效评价公平、公正体系,把绩效目标审核、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、分配等有机结合起来,提高绩效管理在预算管理的“话语权”,实现预算与绩效有效融合;完善地方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绩效管理模块研发,条件成熟时,推向市县,实现资源共享;大力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公开,从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一同批复公开,到部门决算单位绩效管理情况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,真正实现预算单位从晒“对账单”向晒“成绩单”转变。
  三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,推进绩效管理法制化。“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。”法律是治国之重器,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。深入宣传学习《预算法》,在《预算法》的框架下,逐步建立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,真正实现公开透明高效,真正建立全过程、全覆盖、全融合,具有江西特色的绩效管理新局面。